有的微友已经发现了,跟我说最近我一直在整理各省市的养老产业相关政策。没错的,编者这样做,一方面便于涉及到的各地微友能了解自己所在省市的政策情况,积极为自己的项目争取;另一方面便于谋求在全国布局康养产业的微友了解全国各地对康养产业的支持力度,更好的制定布局策略;再一方面便于各地相关部门相互了解、学习、借鉴,取长补短,制定更有利于产业发展更适应本地实际的产业支持政策。

话不多表,今天与大家分享北京市的养老产业补贴政策。

北京市对养老产业补贴力度有多大?

养老机构建设补贴

区(县)政府投资建设的养老机构

按单床建设成本不高于20万元(不包含土地费用)标准,依据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以及生态涵养发展区分类,以每床20万元为基数,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分别给予区(县)30%、50%、70%和90%的建设资金支持。

基层公办养老机构

1、新建、改扩建项目。按单床建设成本不高于20万元(不包含土地费用)标准,按比例给予差异化资金支持,东城、西城支持比例为100%,朝阳、海淀为30%,丰台、石景山为50%,城市发展新区为70%,生态涵养发展区为90%。

2、内部装修改造项目。在严格履行区级相关评审、政府采购等规定程序的基础上组织实施,由各区多渠道筹集资金给予保障。

3、设施设备购置项目。在市民政局指导各区落实基本设备设施购置方案并审定实施后,市财政局按单床购置成本不高于8万元标准,按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比例针对各区分类给予差异化资金补助。

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

对新建、扩建具有护养功能的养老机构,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每张新增床位2.5万元的支持;

对新建、扩建普通功能的养老机构,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每张新增床位2万元的支持。区(县)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1:1比例配套。

对利用自有其它用途设施进行改建,且符合养老机构建设用地条件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照改建投资总额的30%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予以补助(按床位折算,每张床位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区(县)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1:1比例配套。但租用他人现有设施改造成养老机构的,不在建设资金支持范围内。

02养老机构运营补贴

补贴对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或运营管理、具有法人资质的养老机构。经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参照本办法享受同等运营补贴政策。

按服务对象划分的补贴标准

对于收住生活自理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三至四级视力、肢体、听力、言语残疾人和四级智力残疾人的机构,按照每床每月100元予以补贴,其中市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对各区按照每床每月100元予以补助。

对于收住失能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一至二级视力、肢体、听力、言语残疾人和二至三级智力残疾人的机构,按照每床每月600元予以补贴,其中市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对各区按照每床每月500元予以补助。

对于收住失智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一级智力残疾人和二级智力残疾人中的多重残疾人的机构,按照每床每月700元予以补贴,其中市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对各区按照每床每月600元予以补助。

按服务质量划分的补贴标准

对于服务质量被评定为二星级的机构,在享受上述规定补贴的基础上,按照每床每月增加50元予以补贴;

被评定为三星级的机构,按照每床每月增加100元予以补贴;

被评定为四星级、五星级的机构,按照每床每月增加150元予以补贴。

按信用状况划分的补贴标准

对于一年内没有基本失信信息记录的机构,在享受上述规定补贴的基础上,按照每床每月增加50元予以补贴;

对于连续三年没有基本失信信息记录的机构,按照每床每月增加100元予以补贴;

对于连续五年没有基本失信信息记录的机构,按照每床每月增加150元予以补贴。

按医疗服务能力划分的补贴标准

对于养老机构设置医务室、护理站等内设医疗机构或引入医疗分支机构的,在享受上述规定补贴的基础上,按照每床每月增加50元予以补贴。

03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建设补贴

新建项目

应建未建“空白区”采取选址新建方式设立的养老照料中心,每新增一张床位资助2万元,最高资助300万元。利用其他现有设施改造为养老照料中心的,每新增一张床位资助2万元,最高资助300万元。

改扩建项目

应建未建“空白区”现有养老机构采取扩建方式,开展养老照料服务的,每新增一张床位资助2万元,最高资助300万元。依托现有养老机构、按照功能要求、采取改造方式、对机构内部场地进行完善的按照改造费的50%予以资助,最高资助150万元。

建设补助项目中的改扩建项目,可以按新增床位给予扩建补助或者按比例给予现有机构内部改造补助,两者不能同时享受,由建设单位选定其一申请市级补助。

配置设备项目

应建未建“空白区”新建的养老照料中心,按照功能辐射要求,按养老照料中心设备购置费总额的50%予以资助,最高资助150万元。本项支持可以与前述新建或改扩建项目补助叠加享受。配置一般大额设备的单项补助上限不超过10万元,单独规划配置电梯的单项补助上限不超过20万元。

补助范围和叠加政策

建设扶持范围包括依托现有政策支持的街道(乡镇)公办养老机构项目以及依托社会办养老机构设立的项目。建设补助项目(含新建或改扩建)最高享受补助300万元,并可叠加享受配置设备补助,即一个养老照料中心最高可享受建设补助和配置设备补助共计450万元。但相关补助不得与其他政府补助项目重复享受。

04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运营补贴

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或采取“公办民营”方式开展经营活动的养老照料中心接收生活能够自理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300元;接收生活不能完全自理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500元。

05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辐射功能补贴

依据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关于依托养老照料中心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京民老龄发〔2015〕111号)精神,开展居家辐射服务的养老照料中心。依据相关配套的细化规定获得每年资金支持。

06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补贴

建设补贴

开展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由政府无偿提供设施并给予30万元一次性建设资金等方面的扶助支持。

运营补贴

对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从服务流量补贴、托养流量补贴、连锁运营补贴、运维支持等方面加大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力度,促进驿站可持续发展。支持本市养老驿站连锁化品牌化运营,连锁运营一家养老驿站,可获得不低于5万元补贴。

07农村幸福院项目补贴

项目资金使用范围为设施修缮和设备用品配备。项目资金标准为每个项目补助3万元。

北京市对养老产业补贴力度有多大?(2024年04月),感兴趣的长者拨打:电话:400-006-1879 了解具体收费/预约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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