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介绍珠海市目前对民办养老机构有哪些扶持政策,同时会介绍民办养老机构经营范围是哪些,由于各地的优惠政策不一样,详情可以咨询当地民政局,下面是详细内容!

珠海民办养老机构优惠政策

问:目前对民办养老机构有哪些扶持政策?

答:为积极应对老龄化发展趋势,进一步加大民办养老机构扶持力度,市民政局对原民办养老机构资助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珠海市民办养老机构办法》,养老机构不分经营性质将同等享受运营资助。

一是扩大资助范围。将资助对象由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扩大至所有民办养老机构,并涵盖由港澳投资者在本市依法举办的养老机构以及外国投资者在本市依法设立、接收政府兜底保障对象的养老机构。

二是新增资助项目。在原“运营资助”和“新增床位资助”的基础上,将“运营资助”调整为“护理服务资助”,鼓励民办养老机构设置护理型床位。新增“等级评定奖励”,共计3个资助项目。

三是提高资助标准。新增床位资助由每张床位资助10000元分5年予以支付,调整为拥有房屋自有产权的新增床位每张床位资助15000元,分3年拨付到位,无房屋自有产权的新增床位每张床位资助10000元,分5年拨付到位。

护理服务资助由每张床位每月资助300元,调整为养老机构床位设施达到《珠海市养老机构护理床位设置指引标准》且护理床位数超过总床位数50%的,根据老年人失能情况,每床每天资助5元(能力完好)、10元(轻度、中度失能)、20元(重度失能);未达到《珠海市养老机构护理床位设置指引标准》的,每床每天资助5元(能力完好)、10元(失能)。

等级评定资助由随等级增加运营资助,调整为一次性奖励。原等级评定为三星级的养老机构增加10%运营资助,四星级增加15%运营资助,五星级增加20%运营资助,调整为养老机构被评定为三星级养老机构按照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四星级养老机构按照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五星级养老机构按照2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珠海:目前对民办养老机构有哪些扶持政策?

民办养老机构经营范围是哪些

凡新办事业单位性质的养老福利机构,应到编制部门进行登记;凡新办社会办非企业的养老福利机构,应到民政部门办理有关登记;凡新办营利性质的养老机构,应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

外国投资者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应向拟设立机构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提交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材料:《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2013年已废止,改为《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均为社会办非企业的养老机构。

珠海:目前对民办养老机构有哪些扶持政策?(2024年04月),感兴趣的长者拨打:电话:400-006-1879 了解具体收费/预约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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