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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19 21:45:29

南昌中华情老年公寓

基础概况

价格: 3000-5000元/月 床位: 500-1000张
类型: 老年公寓 地区: 江西/南昌/新建区
咨询电话: 400-006-1879 机构名称: 南昌中华情老年公寓
机构地址 南昌市新建县文教路1699号

机构简介

中华情老年公寓位于南昌市新建县文教路1699号,于2007年9月28日动工兴建,2009年3月28日竣工试营业,是江西省首家系统、专业服务国内外老年朋友的社会福利机构。公寓总投资上亿元,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8000平方米,设有床位1700多张,清新,环境优雅,交通便利,是老年朋友健身养老的理想之家。

公寓设备配套、功能齐全,设有爱心房、贵宾房、豪房套房,房间配有电视、空调、热水器、独立卫浴、紧急呼叫装置,写字台、沙发、防滑地板等,每个楼层都安排了服务及护理人员全天24小时为老人服务;餐厅为老人提供优质的就餐服务;老年大学、健身房、阅览室、电脑室、棋牌室、卡拉OK舞厅为老人提供丰富的业余生活;卫生所定期为老人做健康检查,防治老人的常见疾病,帮助老人益寿延年。

公寓秉承“替中华儿女行孝,为空巢家庭分忧,让老人健康长寿”,以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老有所教”为己任的服务宗旨及服务理念,引进新加坡先进的管理模式。以优质服务树信誉、创品牌,从饮食起居、文化娱乐、体育锻炼、康复保健、心理咨询、医疗救护等方面给予老人无微不至的关爱和家庭般的温馨。

公寓是全国首批、全省唯一一家得到国家民政局、旅游局、中国老龄委、中国社工协会联合批准的全国异地养老定点单位(全国共30家)。通过异地养老互动旅游这一平台,有效的把老人们需求的资源和全国各地养老机构的资源整合起来,实现各养老机构之间客户资源的互换。公寓已经在全国九个主要旅游城市建立了异地养老服务平台。

公寓的成长和发展得到了民政部和省、市、县各级领导的大力关心和支持,并对 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将一如既往、全心全意地把工作做好,不辜负各级领导和老年朋友对 的期望。衷心希望各级领导前来参观指导、热忱欢迎老年朋友来公寓健身养老。

价格收费

价格收费表

服务内容

基本服务

1:每天两次打扫房间。

2:每星期两次的清洗衣服。

3:每月两次的清洗床单。

膳食介绍

在公共活动区域内设置的栈餐厅以及社区内的专业配餐中心,为住户提供高品质的餐饮服务。

栈餐厅服务:随时为您提供各式咖啡、果汁、茶、饮料以及各种点心、药膳、套餐等。

餐厅服务:配餐中心提供VIP点菜,餐厅现场零点、套餐、面食、西式简餐、营养药膳等,并提供配送服务。

个性点餐:公寓还有专门的营养师为您提供营养咨询,并根据您的需求提供各类宴请服务。

注:以上关于中华情老年公寓的价格收费及服务内容以实地洽谈为准!

环境图片

南昌中华情老年公寓环境图片
南昌中华情老年公寓环境图片
南昌中华情老年公寓环境图片
南昌中华情老年公寓环境图片
南昌中华情老年公寓环境图片
南昌中华情老年公寓环境图片

交通信息

附近的公交站

长富大道口、工业一路口、长堎公交枢纽、工业三路口、工业二路口、工业大道口、汪氏蜜蜂园、工业一路口。

附近的公交车

502路、227路长班、227路、117路、119路、204路、224路、509路、K204路、238路、219路长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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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指南

入住流程

一、咨询了解——公寓内的设施、服务项目、服务申请

二、入住准备

1)入住者体检表格(肝功能、胸透、心电图、血常规)并确定担保人及亲属

2)两寸照片三张及日常生活用品

三、接客户入住——提前一天通知公寓安排出车接客户入住

四、院方评估——医务人员根据体检表格等看老人是否适合入住

五、签定协议——1)前台对适合入住的老人进行评分

2)根据医务室评估等级结果在对应的选房区协助养员选房

3)入住者和亲属担保人对协议内容进行签定,三方签字(不能代签)

4)客户到结算中心缴纳费用

5)前台提供钥匙、通知水电工及服务员准备整理房间

备注:1)如因体检报告等原因未能及时办好入住手续的客户,可通过章总申请半价入住宾馆。

入住须知

1、 实行先缴后住方式,进出自愿,不受时间限制。

2、凡要求入住的老人要自愿申请入住养老,并征得子女同意,入住时应仔细阅读《入住须知》和《入住人员守则》。老人入住公寓时,须确定委托人(子女、亲属),负责老人入住公寓期间日常事务、费用、疾病治疗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等。

3、老人的护理等级由公寓视老人的年龄、健康情况、生活自理能力初定。在老人入住公寓期间,公寓通过较长时间观察后,如发现老人与入住时所定服务等级不符,公寓可适时作出调整,家属须无条件配合。

4、老人入住时须由委托人陪同,签订入住合同。并携带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及委托人身份证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本人近期有效体检证明,到总台办理入住手续。委托人须如实告知病情,入住期间如遇老人有思想、生活或医疗等方面问题,委托人应协助公寓做好安抚工作,不得借故推托。

5、凡有如下情况的老人不能办理入住:患有传染病人员;有精神疾病或精神疾病病史人员;不适应集体生活人员;不宜入住的其他情况。

6、老人入住公寓时须自带生活用品、衣物等,家具、家电未经允许,不得带入房间内。如确有需要,须同公寓商确。公寓视实际情况同意后,方可带合格少量的家电、家具,水电费超出部分自理。如老人在使用电器过程中使用不当所引起的事故,由本人自行承担。

7、老人入住时,应按入住合同规定的房间、床位就住,不得随意变更调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由公寓视具体情况作出适当调整。

8、老人外出实行请假制度,外出时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经本人或家属签字,公寓核实后方可外出。意识不清和行动不便的老人须有人陪同,否则不予外出。外出期间如发生意外或事故,责任自负。

9、老人发生突发事情,委托人在接到公寓通知后,必须在通知时间内来到公寓。委托人未到前,公寓应采取必要紧急措施,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10、入住老人因患心脑血管或其他疾病产生后遗症造成自理能力差、长期卧床的,如不可避免地发生皮肤损伤,老人与家属应配合公寓工作人员进行积极治疗;如因老人自身原因不予以合作导致褥疮加重的,公寓对此将不负任何责任。

11、文明入住,维护社会公德,爱护公物,节约用电、用水,若损坏公共设施须照价赔偿。入住老人应遵守公寓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出现违规、自杀、自伤、自残等情况,所引起的后果由行为人自行负责。老人在入住期间如有卧床吸烟、酗酒、滋事寻衅、破坏公物等行为,造成的后果由行为人和家属承担,且公寓有权与入住人终止协议,限期离院。

12、家属探望时间为08:00—21:00;来客探望,要遵守制度,维护环境整洁、安静,未经允许,不得留客。

13、入住人在入住期间因其他原因需中途离院,结账时其养老服务费、伙食费等相关费用,按月计算。(入住人入住满15天(含15天)按一月标准收取代养费,15天以下按半个月收取。

14、入住公寓不允许饲养任何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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