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LINE 400-006-1879
您当前位置:首页 > 重庆福利院 > 沙坪坝区养老院 > 重庆市第三社会福利院详情
时间:2024-05-02 22:46:05

重庆市第三社会福利院

基础概况

价格: 2000-3000元/月 床位: 500-1000张
类型: 福利院 地区: 重庆/重庆/沙坪坝区
咨询电话: 400-006-1879 机构名称: 重庆市第三社会福利院
机构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向家湾35号

机构简介

重庆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前身是1940年代由宋氏三姐妹在重庆地区设立的抗属保育院;是重庆市民政局直属的老年福利事业单位,坐落在国家AAAA级风景区歌乐山森林公园旁。院内绿树成荫、环境优美、空气清新、鸟语花香,是天然氧吧。

曾先后被重庆市人民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市级园林单位”荣誉称号,是重庆市首家“四星级福利院”,被中国社工协会评为“全国百家模范养老机构”,被民政部评为"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

全院占地面积约101亩,设有4个休养区、2个分院、1所老年康复医院,集老年护养、康复理疗、养生度假、文娱休闲于一体,能为800多位老人提供专业化、标准化、人性化的服务,保证生活在这里的老人健康长寿。

按照“医养护”相结合的发展模式,为休养老人提供全方位的生活、医疗、康复服务。院内设有阅览室、多功能厅、健身房、门球场等基础设施。院属重庆市歌乐山老年康复医院是市级医保定点医院。社工业务科,经常开展各种专业社工活动,满足休养老人多元化的精神文化需求。

坚持“替天下儿女尽孝,为社会家庭分忧”的品牌服务理念,维护老人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休养老人服务。

价格收费

重庆市第三社会福利院价格收费

服务内容

一、餐饮服务

1、就餐时间:早餐 07:30 — 8:30、中餐 11:00 — 12:00、晚餐 17:00 — 17:30;

2、 膳食科为您提供票伙、包伙、自助餐三种就餐形式供你选择。

3、餐饮内容:早餐供应:稀饭、豆浆、鸡蛋、馒头、花卷、糍粑块等;中餐供应:各荤菜、素菜、汤类(可自行点餐);晚餐供应:各荤菜、素菜、抄手、饺子、面条等。

4、就餐地点:第三社会福利院食堂或您的房间。

二、医疗服务

歌乐山老年康复医院是隶属 的一级医保定点医院,设门诊部和住院部,有专业医护人员20多名,配备有心电图、B超、化验等设备,医护人员24小时值班,专业保障您的健康。

三、护理服务

配备有100多名专业护理人员,24小时为您提供贴心的生活照料。

四、社工活动

为您配备了10多名专业的社工人员,他们将组织老人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小组活动,耐心倾听您的心声,帮助您安享丰富多彩的晚年生活。您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免费参加各种兴趣小组。

注:以上关于重庆市第三社会福利院的价格收费及服务内容以实地洽谈为准!

环境图片

重庆市第三社会福利院环境图片
重庆市第三社会福利院环境图片
重庆市第三社会福利院环境图片
重庆市第三社会福利院环境图片
重庆市第三社会福利院环境图片
重庆市第三社会福利院环境图片

交通信息

自驾:从沙坪坝经天星桥、新桥正街上319国道到达;大学城上319国道到达;沙坪坝经杨梨路、梨新路到达;烈士墓经凌云路、保育路、歌乐山南街到达。

公交:沙坪坝站西路乘坐278路在福利院站下;沙坪坝乘坐280经新桥、山洞到福利院站下;烈士墓乘坐278内环到保育路转成278、263到福利院站下。

地图导航去重庆市第三社会福利院查看地图

入住指南

尊敬的各位休养人员:您好!

欢迎您入住重庆市第三社会福利院!

是重庆市民政局直属的老年福利事业单位,是集医、养、护为一体的大型综合养老机构,院内绿树成荫、环境优美、空气清新、鸟语花香,是您休闲养老的理想乐园。

历史悠久,是重庆市首家“四星级福利机构”,被重庆市人民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市级园林式单位”荣誉称号,被中国社工协会评为“全国百家模范养老机构”。院内设施设备齐全,可满足您阅览、书画、棋牌、健身、唱歌、跳舞等各种活动,院属重庆歌乐山老年康复医院,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

职工本着“替天下儿女尽孝、为社会家庭分忧”的宗旨,用热忱的服务,贴心的护理,给您一个温馨、祥和的家!

为了让您尽快适应环境,给您提供舒适、安全的休养生活,请您仔细阅读并配合 的工作:

一、请您在入院时,委托人或家属到所住部门登记是否同意单独外出。外出当天回院的,休养人员须口头向部门请假;当天不回院的,须提前到所住部门填写请假条。外出期间请您注意安全。

二、如您外出连续超过5天(含5天),如回家、住院等, 将按照实际外出天数退还您的护理费和伙食费,但床位费不退还;连续外出不足5天的,所有费用将不退还。

三、如您需要任何帮助或有任何意见,请联系所住部门工作人员或护理员。

四、请您在院内游玩时注意安全,切记不要到周边小路、陡坡等危险区域活动。

五、入住期间,不得在院内从事违法活动。

六、如遇刮风、下雨、雷电天气时,请勿到室外活动。雷电时,请您一定关闭房间内所有电器电源,禁止接打手机,以免遭到雷电袭击。

七、请您爱护院内的各种设施设备,如有损坏您须照价赔偿。

八、为了您的安全,入住后您不得在房间内自炊,以免发生意外。

九、您入住后请相互尊重、和睦相处,遵守院内的规章制度。

十、请您按指定房(床)居住,不能擅自调换或留他人住宿,禁止转让。因特殊情况需调换、留宿者,需经所住部门负责人同意。

十一、请您保持房间整洁,不乱堆、乱放物品,不随地吐痰,不乱倒脏物,不向窗外扔垃圾,吸烟要注意卫生和防火安全。

十二、请您节约用水、用电,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毯、煤气等物品。如需自带电器必须经所住部门检查同意后方可使用。自带电器等用品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十三、请您注意安全,离开房间时要关好门窗,贵重物品、现金要妥善保管,必要时可交所住部门保管。

十四、为了您的安全,若有亲属或客人来访,须到所住部门登记。为了不影响您和他人休息,来访人员需于当晚9点前离开。

十五、为保证及时沟通和联系,如您的家属或委托人的地址和电话发生变化时,请您及时告知所住部门的工作人员。

十六、请您在每月25日前按时缴纳下月的有关费用。

十七、离院时,请您及时与所住部门工作人员联系办理离院手续。

附近机构

  • 名称
  • 地址
  • 价格
  •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