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康桦长乐养老院
基础概况
价格: |
3000-5000元/月 |
床位: |
500-1000张 |
类型: |
养老院 |
地区: |
广东/广州/白云区 |
咨询电话: |
400-006-1879 |
机构名称: |
广州市康桦长乐养老院 |
机构地址 |
西搓路415-421号 |
机构简介
广州康桦长乐老年公寓是广州市民政局属下的市级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康桦长乐老年公寓位于广州市白云区西槎路415-421号,占地面积约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000多平方米。公寓环境优雅、绿树成荫、庭院幽静、设备齐全、交通便利。
广州康桦长乐老年公寓的所有医疗由康桦养老集团属下的康桦医院负责,康桦医院是市医保局、卫生局批准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院能为17种慢性病提供医药服务,能提供门特(家庭病床)等服务。康桦长乐老年公寓还与慈桦医院、广医附属第三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等签订医联体关系,共享各种医疗资源,建立绿色通道,能够很好的保障入住老人的身心健康。
价格收费
三人房 单位:元
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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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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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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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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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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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理(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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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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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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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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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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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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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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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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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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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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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护(一级)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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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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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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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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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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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护(一级)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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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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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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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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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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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人房
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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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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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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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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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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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理(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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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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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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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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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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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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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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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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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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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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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护(一级)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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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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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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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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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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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护(一级)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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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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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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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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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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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人房
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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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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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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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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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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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理(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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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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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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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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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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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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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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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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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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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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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护(一级)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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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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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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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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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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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护(一级)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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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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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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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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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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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免收购置费;2、临终护理每天250元;3、住院押金6000元(离院可退回);4、入院体检费220元。
服务内容
(1)三级护理:身体健康状况尚好,活动能力较强,无器质性病变,个人日常生活基本自理。
护理内容:送饭、送开水,室内清洁等。
(2)二级护理(介助):身体状况欠佳,肢体、脏器功能减退,活动能力受限,个人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
护理内容:含三级照顾护理服务外,提供起居,洗衣服,挂蚊帐,叠被子,倒二便。
(3)一级护理A级(介护):身体状况差,肢体,脏器功能活动障碍或减退丧失日常生活自理能力。
护理内容:含二级护理服务外,给予冲凉,洗头,二便护理。
(4)一级护理B级:身体状况极差,功能严重障碍或减退。
护理内容:含一级A级内容项目外,定期翻身,防褥疮,喂饭或鼻饲,插尿管者。
注:以上关于康桦长乐养老院的价格收费及服务内容以实地洽谈为准!
交通信息
乘车路线:17、71、80、134、175、176、179、196、212、215、228、238、241、524、527、543、545、832、夜2、夜15、夜21公交车至“同德乡站”下车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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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指南
一、凡入住的长者,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无传染病方可入住。携带长者及担保人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长者小一寸近照2张;办理有关入住手续。
二、收费方法
财务收费时间为每月3—10日,逾期欠费者,从逾期之日起,每日计收滞纳金为应收款3%缴费。具体收费项目如下:
1、 护理费、床位费、膳食费:按天数实际计费。
2、 一次性设备购置费:按行业规定,缴定后不再退款。
3、 评估费:每年1—2次(按长者实际情况定)每次50元。
4、 每年体检费:按每年的体检项目规定,由医院统一收取。
三、必备品:备齐长者所需衣服,绣上姓名,裤腰改成橡筋裤头。如行动不便的自备轮椅,大小便不能控制的自备尿布、坐便器等。入住的第一次床上用品,由院方负责,损坏后(如棉被、床单等)由家属自负。如需特殊物品须征求院方同意。电器、电插座、氧气瓶、热水袋等物品,需严格按安全消防要求使用。
四、请勿给长者携带贵重物品或金钱入院,如有遗失, 恕不任何负责。长者不可携带利器、攻击物品及其他违禁品等,以确保长者安全。
五、离院:不论任何原因离院者,双方均需提前30天通知(百年终老不在此例),出院前担保人必须缴清所欠费用及清点所有财物;月费不退,押金凭押金收据退还。
六、请假:如家人陪同长者或自行外出以及外宿,需办理请假登记手续。回院后销假,外出发生任何意外院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长者如需特殊照顾,费用由家属负责。如早茶点心、煲中药、加菜等一律收回基本费。注意食物卫生,不得储藏容易腐变的食物,必要时院方代为处理。
八、长者入院后,院方有权按需要或根据长者实际情况,重新调整床位,并通知家属。
九、 欢迎并接受各界人士的馈赠,但谢绝给员工红包、小费、礼品及请吃。尚有 员工向长者或其家属索取款项或利益者,请据实向 办公室举报。希望您及家属从爱护 的员工出发,自觉配合遵守 的规章制度。
十、探访时间:上午9时—12时,下午14:30—21:30时,其它时间探访请事先联络 以作安排,以免影响他人休息,探访时间内请勿大声喧哗或涉及家庭矛盾、纠纷。
十一、 严禁任何人在房内吸烟,若有需要,必须在指定区域内吸烟;严禁擅自进厨房或洗衣房;勿在房间和院内烧纸及燃香烛,以确保 消防安全。
十二、院舍公共地方及设施,长者共同分享,应珍惜用水、节约能源、爱护公物、长者居住的房间内不得乱堆杂物、注意个人卫生及穿着整齐。
十三、长者担保人或亲属须明白, 并不可能完全避免意外, 亦恕不可能为所有意外负责任。(因此建议入住老人购买平安或其他保险公司的老人意外保险,以防老人出现〈骨折、外伤〉得以保障。)但 承诺在长者发生意外时,会尽快处理,及在有必要时即送医院救治。
十四、如遇老人有精神情绪方面障碍,无法配合护理工作, 有权采取相应适当的安全保护措施。
十五、老人入住后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病、有暴力倾向、或被发现经常盗取破坏 公物或其他长者的私人物品、以至伤害或严重滋扰其他长者的生活秩序之行为,为保障其他长者利益,院方有权要求退院,并追讨赔偿。
十六、为加强院方与长者亲属的沟通和联系,担保人或亲属如更改电话号码或住址,请及时通知院方。
以上须知根据广州市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条例订于2009年12月1日起执行,特此知照担保人及家属。
注:如果想了解更多有关入住的事项,您可以与 咨询人员进行详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