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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20 03:00:51

西安市未央区草滩敬老院

基础概况

价格: 2000-3000元/月 床位: 200-300张
类型: 敬老院 地区: 陕西/西安/未央区
咨询电话: 400-006-1879 机构名称: 西安市未央区草滩敬老院
机构地址 未央区草滩东风路

机构简介

西安草滩敬老院创办于1985年初,占地6亩,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房屋112多间,床位200张,是一所我市目前档次较高的花园庭院建筑的敬老院。 先后收养院民1000多人,现入住老人80多人,其中五保对象34人。 目前工作人员20人。 自开办以来,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老人,回报社会”的经营理念,尊老扶弱,诚信敬业,为社会福利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公寓内外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空气清新,楼前的田园风光充满乡土气息,是老人颐养天年的理想家园。 公寓内设有太阳能热水系统,各种体育锻炼设施,备有各种棋牌、台球、乒乓球、电视等以供娱乐,每间住房均装有电话。 公寓内有保健医生,备有常用药品,为老人服务细心周到,清洁卫生干净整洁。

亲爱的朋友,当你的父母年老在家无人陪伴感到孤独时;当你工作繁忙无暇照顾时;当你父母半身不遂患老人痴呆或年老多病卧床不起又无人护理时;当你与父母因生活习惯不同而发生矛盾时,请别忘了 西安草滩敬老院为你排忧解难,尽孝心。

公寓现诚收各类养老人员及各种痴呆、瘫痪人员。根据老人的身体状况、年龄结构和不同的需求,来提供不同的管理和细心的护理,为老人提供日常护理、医疗保健、送水送饭、请医送药等服务,并能为生活不便的老人提供各种特殊护理。

会用9年来积累的护理经验,让老人得到精心的照顾。 西安草滩敬老院在各界政府领导的关怀下,在各界社会朋友的大力支持下欣欣向荣,特此被国家民政部门授予:“全国模范敬老院”的光荣称号!

收费标准

能自理:系大脑思维清楚身体健康行动方便,不需要别人帮助者:1800元/月

半自理:系大脑思维清楚身体健康行动方便,但体质差行动不方便者:2200元-2400/月

全护理:系年龄偏高患有疾病,体质差,行动不方便者,需要有人照顾者 :2600-3000元/月

特别护理:系生活起居完全不能自理,二便失禁者,需要4陪伴者:3200元-3500元/月

取暖费:冬季11.15-3.15日 800元/季

降温费:夏季5-8月电扇、灭蚊蝇、水果:300元/季

过节费:“五一”法定节假日,护理加薪,改善伙食。60元

“十一”法定节假日,护理加薪,改善伙食。60元

“春节”法定节假日,护理加薪,改善伙食。180元。

注:以上关于草滩敬老院的价格收费及服务内容以实地洽谈为准!

环境图片

西安市未央区草滩敬老院环境图片
西安市未央区草滩敬老院环境图片
西安市未央区草滩敬老院环境图片
西安市未央区草滩敬老院环境图片
西安市未央区草滩敬老院环境图片
西安市未央区草滩敬老院环境图片

交通信息

附近的公交站

草滩敬老院、草滩敬老院、家润碧泽园。

附近的公交车

523路、719路、728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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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指南

1.凡本人自愿,能适应集体生活且经家属同意的老人方能申请入住西安草滩敬老院;

2.申请者应当持本人和送养人或监护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到西安草滩敬老院填写申请,申请的同时须交付医疗押金。若申请人未能通过体检,将无息退还该笔医疗押金;

3.入住西安草滩敬老院之前,申请者必须进行体检或提供近期(一个月内)体检证明(该证明应当是 指定的医院或与其同级的医院出具的),申请者可以在 指定的医院或者与该医院同级的医院进行体检(如化验肝功、血常规、尿常规、透视、胸片、心电图、B超等),凡体检结果达到院方标准者可以入住 ,对体检未达标者 有权拒绝其入住;

4.体检合格者可以办理正式入住手续,入住者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房屋,在确定具体入住的房屋后与 签订《西安草滩敬老院入住协议书》及其附件;办理入住手续时,需向 交付入住押金,该押金在正常入住期限届满办理离院手续时将全部无息返还;同时,入住者还应当按照协议书中的约定交付首次入住费用及其他费用后,方可入住 ;入住者须有送养单位或个人的经济担保(担保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并出具相应的证明,在办理入住手续时,送养人应当持有效证件到场和入住者一同与 签订《西安草滩敬老院入住协议书》及其附件;

5.入住者的家属或监护人,应当确定具体人员与 保持联系,以便及时交流入住者的生活健康等情况,若该人联系方式有变,应当及时通知 ,以保证在入住者发生紧急情况时, 可以及时通知;

6. 住房分为标准间、一室一厅套房、两室一厅豪华子女套房,每居室最多可住2人,可以单人或单个家庭包房间居住,也可以与其他人共同居住;入住者在选定房屋之后,未经 许可不得随意调换房间、留他人住宿或私自转让(转租);若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换、留宿的,必须向 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安排;

7. 为入住者提供房间内必备的家具用品,入住者可以从 提供的备选生活用品清单中选择自己所需的生活用品;入住者也可自行携带所需的生活用品,但应经 同意后方可带入;因入住者未经 同意私带入的生活用品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入住者及其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8.入住时, 、入住者、送养人三方应当共同确认入住房间内的各项设备和用具与《设备用具清单》配置内容是否相符,设备用具的情况是否齐全完好,并共同签字确认;

9.入住者不得擅自携带任何种类的电器入住 ,如确实需要应向院方提出申请并说明其所携带的电器种类,在经 同意后方可带入,使用该电器产生的费用由入住者自行承担;未经院方同意,因入住者擅自带入的电器出现的问题和意外,由入住者及其监护人承担一切责任;

10.入住期间,入住者应当遵守公寓守则,注意个人卫生、保持房间整洁,在离开房间时要关好门窗,注意安全;

11.入住者在院期间应当遵守 的各项规章条例,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如多次违反规章制度,刁难工作人员,寻衅闹事的,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视为违反合同处理, 有权强行要求其退院;

12.入住者的特殊要求(如饮食、美发、美容、通讯等)所产生的费用,除 明确规定免费的外其余均由入住者自行承担;

13.入住人的贵重物品(如现金、首饰等)应自行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由入住人或其监护人自行承担;必要时可以交由公寓的管理人员进行保管;

14.养老院内原则上不允许入住人私自带养猫、狗、小鸟等各种宠物,其他如金鱼等宠物须在院方和合住邻居同意的前提下方能带入;

15.入住期间,若入住者或其家属为其请假回家的,在离院前应当在管理员处对离院时间、去向以及同行者等信息进行登记,在办理相关的手续后领取出门条方能离院;未取得出门条者不得擅自外出、外宿 ;

16.入住者若想提前结束如老人请假回家后想出院,必须及时通知院方,出院时间按通知院方时间结算;办理结束住宿手续时,需要携带入住押金凭证。

17.本入住须知归 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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