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概况
价格: |
2000-5100元/月 |
床位: |
300-500张 |
类型: |
老年公寓 |
地区: |
四川/自贡/荣县 |
咨询电话: |
400-8778562 |
机构名称: |
荣县中海老年公寓 |
机构地址 |
荣县旭阳镇水湾半岛63号附201号 |
机构简介
荣县中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隶属鑫中海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现包括两大养老养生基地:荣县中海双溪湖老年公寓、荣县中海荷塘月色老年公寓,预设床位1400张,预计投资1.6亿元人民币,致力打造为自贡市规模最大、最规范的一家老年养老服务社区。
荣县中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提供24小时无微不至的照顾服务中心,现在人已经进入老龄化老年社会,老人安养问题日趋严重,如何使老人在晚年能得到妥善的照顾及有尊严的生活,达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的目的,是 长期努力的目标!也期待社会各界前辈及贤达本着“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之胸怀予以协助指导,使长者生活照顾及服务更加完善。老人家要的不只是呼吸和一口饭!他们更需要的是--关心、照顾、快乐、健康和尊严!
荣县中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聘请全国知名的管理团队引进先进的照顾理念,提出四全照顾理念(全人、全程、全家、全队)是自贡一家为自理、半自理、无法自理的老人提供短期和长期服务机构。公寓引进国内外先进的养老模式,拥有一支热心养老事业的专业队伍,其内环境优雅,管理完善,设施配套,功能齐全,是集养老养生、康复理疗、休闲度假、异地养老,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于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的大型高档老年服务社区。为老年人提供亲情式服务,医院式护理,宾馆式管理,是老年人颐养天年的理想家园。
公寓将提供异地养老互动旅游信息平台,可让老年朋友冬季到海南享受阳光沙滩,夏季到大连沐浴凉爽海风尽享神州美景,创造快乐生活!
入住指南
一、入住条件:
荣县中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下属的养老公寓面向社会开放,凡是本人自愿,家属签字同意,并仔细阅读入住托养协议书、公寓制度、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认可后且符合下列条件者签定相关入住文件后即可入住。
1、年龄:男60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上,无精神病、传染病和严重扰乱他人现象的老人。
2、老人以自愿入住为原则,但须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寓规定。
3、入住老人须提供第三方担保人,担保人为直系亲属、单位或本地常住户口居民。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入住,已经入住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入住协议书自行终止,请其主动离开公寓。
1、患有传染性疾病的,患有精神病且病情不稳定的、隐瞒病吏的;
2、凡是与邪教组织有关的;
3、严重妨碍其他老年人正常生活的;
4、不按时交纳入住相关费用的,拖欠费用超过一个月未缴的;
5、无视公寓方规章制度及其他原因不宜在公寓休养的。
二、入住程序:
1、 坚持入住自愿原则。入住人员须由家属或单位人员陪同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两张一寸免冠照片、病历,其送养人(担保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入住托养手续。
2、乙方向甲方提供乙方及丙方共同签字的《健康状况陈述书》。该陈述书应包括乙方既往病史情况、目前是否患有疾病、心理和精神状况、自理能力等内容。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在本协议签署前一个月内在本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精神状况、身体健康状况、传染性疾病等)。该体检报告由甲方作为乙方入院的健康档案进行保管。
4、填写《荣县中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入住登记表》。
5、各方签订《入住托养协议书》,并到财务处交纳所需费用后,入住 。
6、入住时需自带日常生活用品、洗漱用品、换洗衣服,不能自理的休养人员还需自带便盆、尿不湿、纸尿裤等生活必备品,每件物品均绣上名字。所带物品入住时与公寓方共同清点登记。
7、入住时必须交纳押金,以备应急之用。押金用多少补多少,押金必须保持协议约定的金额,协议到期或终止时凭收据如数退回。如押金未交或不足造成的后果,由入住人员、送养人负担。
8、入住前入住人员和送养人必须如实介绍入住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精神状况、生活习惯、饮食习惯、兴趣爱好、脾气秉性、家庭成员、既往病史等,对已患有心脑血管病,各种老年病的,应如实告知,特别是平时用药名称、时间、计量等如实告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入住人员和送养人自行负责。若入住人员和送养人对入住人员的饮食习惯、生活习惯、用药情况等有特别提示的,在办理入住手续时须向公寓方提交书面说明。
三、公寓内禁止物品:
1、为防止火灾发生,入住人员在入住期间,不得私自携带和使用电饭锅、电炉、电熨斗、酒精炉、煤气炉、微波炉、电热毯、电取暖器等。如需自带电器,须经公寓方许可。
2、易燃、易爆、易腐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和设施安全的物品禁止携带进入公寓。
3、为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入住人员不得携带管制工具或利器入住。如入住人员需要,可向公寓方申领,用完应及明归还。
4、 禁止带入一切宠物。
5、未经公寓方许可,不得私自携带、滞留未成人和非托养人员入住。
四、入住人员公约:
1、爱公寓如家,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寓各项规章制度。
2、禁止宣泄、打骂、搬弄是非,不得干扰公寓内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其他入住人员的正常休息。
3、维护区域整洁,不得随地吐痰,大小便,不乱丢果皮杂物,乱泼污水,不从屋内往外抛弃杂物,保持屋内即公共场所清洁。
4、爱护公共财物,妥善保管房间配套设施,不浪费粮食、节约用水、用电、不得将公物或他人物品占为己有,对发给的物品要妥善保管。
5、按时交纳各种费用,确保服务准时周到。
6、鉴于入住人员系成年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公寓方无权限制其人身自由,公寓要求入住人员外出购物、探亲、办事应填写外出请假条,征得管理人员同意方可离开公寓,回来时及时销假,否则发生意外,公寓不负责任。
7、要服从管理,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成果,听从工作人员的善意劝告,自觉配合护理人员搞好个人卫生工作。
8、患病时要配合医护人员的治疗及工作人员的安排。
9、注意安全,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0、要求入住的老人办理入住手续后因自身原因不能入住者,需交纳手续费300元。
11、入住老人须预交押金10000元/人,作为突发事件的专款专用。
12、入住老人在入住公寓期间,所有携带或配戴的贵重物品由入住者自行保管,如有遗失公寓概不负责。也可交由公寓办公室代为保管,随用随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