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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24 06:01:32

重庆江北德仁失能老人养护中心

基础概况

价格: 3000-5000元/月 床位: 200-300张
类型: 养老院 地区: //
咨询电话: 400-006-1879 机构名称: 重庆江北德仁失能老人养护中心
机构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南桥寺江石村1号

机构简介

重庆德仁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于2014年经江北区民政局、江北区卫计委和江北区工商局审核批准成立,2015年2月1日开始运营,是我市第一家专门为失能、失智老人提供“医、养、康、护”相结合的民营医养服务性养老机构。下设重庆江北德仁失能老人养护中心、重庆德仁护理医院、重庆德仁堂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德福中西医结合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以来,公司秉承着“以德为先 以仁为本”的宗旨,坚持为政府分忧,为子女尽孝,努力为广大老人提供温馨、舒适、宜居的医疗养老环境。

总院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南桥寺,建筑面积约五千余平方米,有养老床位260张,医疗床位50张。

分院位于重庆市大渡口区半岛逸景,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有养老床位600张,医疗床位90张。

养护中心交通便利,环境优雅,设施完备,服务周到,乃主城区老人养老的好去处。入住德仁养老院的每一位老人可以根据不同阶段、不同年龄、不同现状在集团内养老院、护理医院中实现内部对接、转诊。

重庆江北德仁失能老人养护中心现在在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团队建设趋向和谐、对外衔接愈发顺畅、养护中心服务更加细致、护理医院发展势头良好,各项工作呈稳步上升趋势,在社会上和业界获得了良好的口碑。2016-2017年,公司连续两年被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专家委员会授予“医养结合示范机构”的荣誉证书。

服务内容

养护中心内设置医疗机构是体现党和政府对老人的关怀,让老人在医养结合条件下的养护中心享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养老人可享受大病不出院、小病不离床的便捷医疗服务。

注:以上关于德仁失能老人养护中心的价格收费及服务内容以实地洽谈为准!

环境图片

重庆江北德仁失能老人养护中心环境图片
重庆江北德仁失能老人养护中心环境图片
重庆江北德仁失能老人养护中心环境图片
重庆江北德仁失能老人养护中心环境图片
重庆江北德仁失能老人养护中心环境图片
重庆江北德仁失能老人养护中心环境图片

交通信息

交线路:114路,166路 ,208路,231路,236路,545路,545路区间,604路, 621路,832路,852路,861路,879路等公交线路。605路直接在小天鹅花园车站下车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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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情地欢迎您选择了 中心, 将会以高度负责的责任心,加上 的爱心、孝心、热心、细心和耐心,认真照顾好每一位入住老人, 郑重承诺:“为老人, 甘当好儿女;为老人, 甘当开心果;为老人, 甘当守护神;为老人, 甘当好公仆”;给失能父母一个康复、长寿的乐园,让老人住得安心,让儿女们放心。本中心面向全社会开放,凡是本人自愿,符合本中心入住条件,按时交纳相关费用者,均可申请入住养护中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入住。

一、不能入住

(一)患有精神类疾病,包括:精神分裂、严重抑郁症、有自杀倾向、有狂躁/焦虑症状或攻击性行为等;

(二)患有传染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肝炎、肺结核等;

(三)患有严重的皮肤病或传染性皮肤病;

(四)处于大手术恢复期;

(五)有可能妨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或休息的;

二、入住体检

住养老人近期的体检报告或出院报告。包括:心电图、B超、胸透、肝功能(包括乙肝表面抗原)、肾功能、血常规、尿常规、粪常规、血脂、血糖等项目。(复印后将原件退还)。

三、护理等级评估

中心实行护理等级评估制度,入住时须经我中心评估小组,综合对您的年龄、生活自理能力、患病情况、社会功能、精神状况、视力等多项进行首次评估,初定护理等级;您及您的家属需对中心评估情况进行确认及认可,方可签订入住协议。入住后经15*24小时的观察、评估测试,再进行二次评估,确认您的服务需求和护理等级。

四、入住携带资料

1、住养老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医保卡原件。(签完合同后退还)
2、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签完合同后退还)

五、入住必带物品(视自身身体情况所需)

1、轮椅、坐便器、气垫床、接尿器、尿垫、纸尿裤自带。(我中心也可代为购买)
2、换洗衣物。
3、生活用品如下:毛巾(3条)、盆子(3个)、水杯、洗发露、沐浴露、牙刷、牙膏、梳子、剃须刀、拖鞋、纸巾、湿纸巾、吃饭围兜。

六、注意事项

1、如长者存在思想、心理、生理、疾病等方面的问题,监护人应协助配合 做好长者的工作,使他(她)安心住养。
2、入住长者生活用品自备。易燃、易爆、易腐及电热毯、电暖器等大功率电器及其它危害人体健康和设施安全的物品不允许带入中心。
3、签订自由外出协议的长者,外出时需办理请假手续,并佩戴信息卡,外出期间发生任何意外责任自负。未签订自由外出协议的长者须有家属陪伴请假后外出,外出期间发生任何意外责任自负。
4、长者突发病情,监护人应在接到中心通知后及时赶到或在指定医院急诊室守候,涉及费用由监护人支付。
5、文明住养,维护社会公德,爱护公物,节约用电、用水,若损坏公共设施按情节照价赔偿。
6、亲属、访客探望,需遵守本中心管理制度,维护环境整洁、安静、留宿需办理手续。
7、入住长者不允许在中心里饲养宠物。

七、不符合住养条件

已经入住,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养老协议自行终止,请主动配合离开本中心。
(一)患有传染性疾病的;
(二)患有精神疾病的;
(三)隐瞒病史而未及时治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四)不遵守中心规定,严重妨碍其他长者正常生活且经劝告无效的;
(五)多次不按时、足额缴纳入住费用的或拖欠入住费用达壹个月的;
(六)中断住养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七)经评估老人服务需求增加需上调护理等级的,但乙方(老人)或丙方(监护人)不同意的;
(八)乙方患病需要送医治疗,但乙方(老人)或丙方(监护人)拒绝去医院治疗的;
(九)其他不适应或不适合集体生活的。

谢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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