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

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9修改)

1月2日,民政部发布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规定,一是不再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二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依法做好登记和备案管理;三是民政部门加强养老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四是民政部门做好法规政策修改和宣传引导。

三部委:落实好健康、养老、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1月18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北京联合召开优化市场供给促进居民消费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强调,着力健全消费政策。完善有利于提高居民消费能力的收入分配制度,落实好健康、养老、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用地政策落实力度,抓紧构建有利于商业零售创新发展的制度环境。

2019年2月

国家卫健委:“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

2月12日,国健委发布《“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作为“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省份,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互联网+护理服务”的管理制度、服务模式、服务规范以及运行机制等。

财政部、税务总局: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

2月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依据2016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扩大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界定范围,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不高于地级医疗服务指导价格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

国家发改委: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月20日,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发布《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到2022年我国将形成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养老的有效合作新模式,参与城市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达到40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超过60%,医养深度融合。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的国家标准

2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的国家标准,内容涵盖了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标志、养老机构申请登记评定应满足的基本要求与条件,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内容与分值表等。该标准对养老机构的执业证明、工作人员的要求或资质、空间配置以及运营管理与服务提出了基本要求。

民政部:鼓励各类民营企业参与公办养老院改革

2月2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全面放开养老市场,民政部做的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推动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土地、资金投入等方面加强合作,出台相关政策,并鼓励各类民营企业参与公办养老院改革,包括公建民营。

2019年3月

人社部、财政部:《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3月20日,人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为2018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文件要求,各地区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2019年5月3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

民政部:《民政部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公告》

3月27日,民政部发布公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 号)要求,现将民政部取消的24 个证明事项予以公布,自公告之日起停止执行。其中,申请设立养老机构提交的部分证明资料不再办理,直接取消。

2019年4月

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实施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的通知》

4月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实施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的通知》,指出将在2019-2020年在全国选取1600个城市社区、320个农村行政村开展试点;要开展两级培训;要为老年人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同时开展必要的干预和转诊推荐。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开展第三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成果验收与报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

4月4日,民政部、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将对第三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进行成果验收。同时,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函〔2016〕200 号)要求,为发挥改革试点典型示范、以点带面的作用,民政部、财政部将总结前三批90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的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试点经验成果,为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提供示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

4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方案》明确,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加快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提高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

4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意见》从6方面28条来推动养老服务发展工作,主要是为了尽快破除发展障碍,健全市场机制,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扩大养老服务投资,持续释放养老的消费潜力。

2019年5月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5月10日,民政部发布《关于印发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要求以两项《指引》为参照,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政务公开,2019年6月底前统一公布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养老机构投资指南,出台或修订完善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指导文件,2019年底前全面实行基层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18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

5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对2018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其中落实养老服务业支持政策积极主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的地方有浙江省,江西省(推进养老项目建设);上海市,湖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健全养老服务体系)。2019年将对以上地方给予更多资金支持。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5月13日,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内容涉及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提升待遇保障水平、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完善规范大病保险政策和管理、落实医疗保障精准扶贫硬任务、做实地市级统筹、改进医保管理服务、加强组织保障等八个方面。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5月22日,民政部、 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工作要突出推广前三批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形成规模,扩大服务覆盖面;要支持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的脱贫攻坚工作,鼓励贫困地区复制、推广成功试点经验。

四部委:《关于做好2019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5月24日,民政部、国家卫健委、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2019年是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第三年,今年将以“清隐患、防风险,补短板、促达标,转机制、提质量”为主要任务,继续建立健全养老院高质量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部委:《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

5月31号,国家卫健委、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医药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深化医疗和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进一步促进医养结合发展,《通知》要求,各地民政、卫生计生部门高度重视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打造“无障碍”审批环境。

民政部:《民政部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的决定》

5月31日,民政部发布公告,《民政部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的决定》已经2019年5月29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中,决定予以废止的部门规章包括《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 号)。

2019年6月

卫健委老龄健康司:第二批安宁疗护试点将在71个市(区)启动

6月10日,国家卫健委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卫健委老年健康司自去年9月成立以来首次公开露面向社会发布新闻,老龄健康司司长王海东在会上介绍,国家卫健委目前已开展第二批安宁疗护试点工作,试点包括上海全市等71个市(区),未来还将在全国推广。

人社部:多类金融产品均可参与养老保险第三支柱

6月11日,人社保发布消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牵头,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政策文件,目前进展顺利。拟考虑采取账户制,并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商业养老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都可以成为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产品,通过市场长期投资运营,实现个人养老金的保值增值。。

十部委:《关于印发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意见的通知》

6月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意见的通知》。《通知》强调,政府对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作规划限制,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实行告知承诺制,取消床位规模要求。文件从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简化审批服务等6个方面入手,提出了22项政策措施。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拓展“互联网+”在医疗、养老、教育等社会领域的应用

6月1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顺应群众期盼改善居住条件;确定提前完成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任务的措施,助力乡村振兴;要求巩固提高农村饮水安全水平,支持脱贫攻坚、保障基本民生。其中提出,要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拓展“互联网+”在医疗、养老、教育等社会领域的应用。

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规划和用地保障促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6月20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规划和用地保障促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合理规划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切实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需求,规范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利用,积极促进养老服务发展。并提出以下建议:合理界定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范围;统筹规划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空间布局;有效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应;加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服务和监管。

三部委:《关于开展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

6月25日,工信部、民政部、国家卫健委发出通知,开展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工作,支持建设一批示范企业,包括能够提供成熟的智慧健康养老产品、服务、系统平台或整体解决方案的企业;支持建设一批示范街道(乡镇),包括应用多类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利用信息化、智能化等技术手段,为辖区内居民提供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的街道或乡镇;支持建设一批示范基地,包括推广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和示范带动作用的地级或县级行政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

6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意见指出,为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实现高质量发展,意见提出10方面重点任务:一是采取综合支持措施,提高家政从业人员素质。二是适应转型升级要求,着力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三是强化财税金融支持,增加家政服务有效供给。四是完善公共服务政策,改善家政服务人员从业环境。五是健全体检服务体系,提升家政服务人员健康水平。六是推动家政进社区,促进居民就近享有便捷服务。七是加强平台建设,健全家政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八是加强家政供需对接,拓展贫困地区人员就业渠道。九是推进服务标准化,提升家政服务规范化水平。十是发挥规范示范作用,促进家政服务业可持续发展。

四部委:《关于确定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地区的通知》

6月27日,民政部发布《民政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确定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地区的通知》,确定13个地区为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地区,分别为北京市石景山区、河北省秦皇岛市、吉林省吉林市、上海市、江苏省常州市、浙江省嘉兴市、安徽省安庆市、江西省赣州市、河南省焦作市、湖南省湘潭市、广东省广州市、四川省成都市、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

全国政协: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围绕构建养老服务体系建言咨政

6月14日,十三届全国政协第二十四次双周协商座谈会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健全养老服务体系事关亿万群众福祉,事关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发挥制度优势,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让老年人拥有幸福的晚年、后来人有可期的未来。

2019年7月

六部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7月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规定自2019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享受税费减免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

7月15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意见》指出,加快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理念、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普及健康知识,引导群众建立正确健康观,加强早期干预,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延长健康寿命,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建设健康中国奠定坚实基础。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公布第三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成果验收结果的通知》

7月17日,民政局、财政部印发《关于公布第三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成果验收结果的通知》公布验收结果。验收结果为优秀的试点地区10 个,分别为:上海市奉贤区、湖南省益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苏省无锡市、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北京市通州区、福建省三明市、四川省宜宾市、重庆市渝中区、河北省唐山市;其余26 个地区验收结果为合格。

中国老年医学学会:《失智老人照护服务规范》 《适老药膳配方食品通则》

7月30日,中国老年医学学会发布公告,根据《中国老年医学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老医会【2019】701号)的相关规定,经中国老年医学学会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及相关专家审查,《失智老人照护服务规范》《适老药膳配方食品通则》两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准予立项。

国务院常务会议:鼓励把社区医疗、养老、家政等生活设施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7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大力度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持续保持比较充分的就业;确定适应群众需要促进商品消费和文化旅游的措施,更大释放最终需求潜力。其中支持,要鼓励把社区医疗、养老、家政等生活设施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给予财税支持,打造便民消费圈。

2019年8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8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同意建立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主要职能是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国养老服务工作,研究解决养老服务工作重大问题,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研究审议拟出台的养老服务法规和重要政策,拟订推动养老服务发展的年度重点工作计划;部署实施养老服务改革创新重点事项,督促检查养老服务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各地区、各部门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工作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务院常务会议:推进养老服务消费

8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工作。会议指出,要以需求为导向发展养老服务,从多方面入手,满足老年人消费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保护老年人权益,促进养老服务健康持续发展,会议还强调将加强养老产品和服务质量监测,严肃查处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行为。

国家卫健委:《关于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8月26日,国家卫健委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这是第一次从国家层面建立了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以及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国家标准。

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省级统筹基础上加快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进度

8月26日,国家主席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指出,要在省级统筹基础上加快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进度,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制度统一和区域间互助共济。

国家卫健委:《关于印发老年失能预防核心信息的通知》

8月27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老年失能预防核心信息的通知》,增强全社会的失能预防意识,推动失能预防关口前移,提高失能预防知识水平,降低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

国务院办公厅: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

8月28日,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民政部部长黄树贤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传达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职责任务分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和各成员单位2019年工作清单。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确定第四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

8月30日,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确定第四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通知称,根据《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函〔2016〕200号)、《民政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9〕57号),在各地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民政部和财政部共同确定北京市朝阳区等54个市(区)为第四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

2019年9月

三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9月5日,民政部、财政部、人社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协调落实法人登记,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经费保障,推进社会化改革,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安全管理。

七部委:《关于开展家政服务领域信用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

9月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家政服务领域信用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和《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家政服务领域信用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发展环境,联合商务部、公安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联合开展家政服务领域信用建设专项行动。

三部委:《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9年修订版)》

9月9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9年修订版)》。《实施方案》明确,形成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养老的有效合作新模式,参加城市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达到40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超过60%,医养深度融合,力争实现“三提升”“两下降”“一满意”的目标。《实施方案》提出,鼓励企业建立城市康养产业发展基金或发行企业债券,用于建设养老设施、购置设备和收购改造社会闲置资源等。鼓励发起设立采取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独立运作的养老投资基金,吸引合作企业进入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和服务领域。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 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

9月23日,民政部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针对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不足、消费政策不健全、营商和消费环境有待改善等突出问题,从六大方面提出了发展措施。

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9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要求试点地区按照《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将下达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统筹用于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业发展方面的支出。

发改委:《促进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纲要(2019-2022年)》

9月29日,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部署,加快推动健康产业发展,促进形成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产业体系,发改委联合其他20部委,制定了《促进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纲要(2019-2022年)》。

科技部:“主动健康和老龄化科技应对”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

9月30日,科技部发布消息,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科技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优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将“主动健康和老龄化科技应对”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

2019年10月

七部委:《关于教育支持社会服务产业发展提高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质量的意见》

10月9日,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民政部、商务部等七部门日前发布《关于教育支持社会服务产业发展 提高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质量的意见》。《意见》提出,以职业教育为重点抓手,提高教育对社会服务产业提质扩容的支撑能力,加快建立健全家政、养老、育幼等紧缺领域人才培养培训体系,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支撑服务产业发展。

四部委:《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

10月10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卫生健康委、药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将发挥多部门合力综合施策,结合部分“两病”患者对门诊用药的进一步保障需求,有针对性的增强保障能力,方便患者享受医保待遇,减轻门诊用药负担,既有利于强化预防、减少大病发病率,也有利于医保基金可持续。在群众减负得实惠的同时,实现成本总体可控、诊疗规范合理、基金安全可承受。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关于对拟入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名单进行公示的函 》

10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发布了《关于对拟入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名单进行公示的函 》,拟确定39家企业、95个街道(乡镇)以及23个基地入围2019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名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10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函,同意建立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主要职责为,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统筹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工作,做好规划协调、政策保障、监测评估和技术指导,研究解决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制定家政服务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大产业政策,促进家政服务专业化、规模化、网络化、规范化发展。

人社部、民政部:《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

10月17日,人社保发布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要求,人社部与民政部联合颁布了《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是指导养老护理员培养培训、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规范养老护理职业行为的基本依据。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10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用法规制度固化下来,重点针对我国营商环境的突出短板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从完善体制机制的层面作出相应规定。

人保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10月10日,为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更好保障流动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权益及基金安全,人社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就进一步做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有关问题作出安排部署。

十二部委:《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

10月2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等十二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着眼各方反映的一些堵点、难点,按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改革完善医养结合政策”部署,立足医养结合发展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在以下5个方面进行重点推进,共发布15项具体政策措施。

八部委:《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

当前,我国老年人口规模持续扩大,对健康服务的需求愈发迫切,为解决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不健全,有效供给不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建立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经国务院同意,10月2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

2019年11月

民政部:《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

11月1日,民政部印发《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从明年6月1日起,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有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等行为的,地方民政部门应当将其列入本辖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国务院:《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到2022年,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制度框架初步建立;到2035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制度安排更加科学有效;到本世纪中叶,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相适应的应对人口老龄化制度安排成熟完备。积极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建立和完善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有机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多渠道、多领域扩大适老产品和服务供给,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开展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11月14日消息,为深入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民政部:《养老服务质量信息公开标准指引》

11月27日,民政部印发《养老服务质量信息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指导推动养老服务机构主动公开服务质量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机构阳光服务,全面提升养老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2019年12月

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规划和用地保障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12月5日,自然资源部发布了《关于加强规划和用地保障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16条保障养老服务用地的相关办法。为降低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成本,《指导意见》提出,以出让方式供应的社会福利用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级别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的70%确定。

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建立养老照护等体检制度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规范家政服务员体检工作,促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起草了《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立家政服务员分类体检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部委:关于以养老服务名义非法集资、欺诈销售“保健品”的风险提示

近期,一些养老服务机构、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名义,承诺高额回报,以向老年人收取会员费、床位费,欺诈销售“保健品”等手段,实施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民政部、银监会、市场监督提出,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非法集资应承担相应责任,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请广大老年人和家属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和传销,防止利益受损。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健康养老依然处于保障民生工作中的重要位置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2月10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健康养老依然处于保障民生工作中的重要位置。这一部分内容,一方面强调兜住基本生活底线,主要涉及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另一方面则强调要发挥市场供给灵活性优势,深化医疗养老等民生服务领域市场化改革和对内对外开放,增强多层次多样化供给能力,更好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卫健委:200个全国医养结合典型经验名单

今年6月,国家卫健委与世界卫生组织(WHO)共同开展2018—2019双年度合作项目“医养结合在中国的最佳实践”,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医养结合典型经验征集推广活动。对此,国家卫健委在各地推荐申报典型经验633例中选择了200例医养结合典型经验,并进行了公示。

卫健委:《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通知要求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要开设老年医学科,并详细规定了老年医学科具体科室设置、配备设施等设置运营情况,老年医学科配备医生、护士等人员情况,老年医学科科室管理情况,及质量监管情况。

七部委:《关于促进“互联网+社会服务”发展的意见》

12月12日,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社会服务”发展的意见》。《意见》指出,推进线上与线下社会服务深度融合,扩大线下服务半径。探索教育、医疗健康、养老、社区、家政、旅游、体育等领域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的社会服务供给体系,鼓励与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对接融通,拓展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覆盖面。探索建立高校教育网络学习学分认定与学分转换、在线教育课程认证、家庭医生电子化签约等制度,支持发展社区居家“虚拟养老院”。

民政部:关于征集养老服务专家的公告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现面向社会征集专家,养老服务司将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参与有关调查研究、评估论证、政策起草等工作;委托开展相关课题研究;邀请参加论坛、研讨会、征文等,广泛听取专家对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向各地民政部门推介等,支持参与各地养老服务工作。对工作积极、富有成效的专家,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将以适时向专家所在单位反馈;对有关专家的优秀成果,将以适当形式向相关方面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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