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未富先老,高龄化、少子化、空巢化,一起抵达经济转型、社会转型、文化转型的交叉路口,家与国都需要共同努力,在养老问题上早做准备、多方施策,为养老事业付出的所有努力,将令每个人、每个家庭受益,照见每个人的明天。

“壮岁尘埃禄事牵,老归重到旧林泉”,养老正面临非常现实的供需矛盾。

杭州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通过市人大代表票决,市政府2020年度十件民生实事中,第八件就与养老相关。“建设镇街级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0家,新增养老机构床位2000张,开展1070户经济困难、高龄、失能失智、独居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养老从“反馈模式”到“多元模式”

截至2018年底,杭州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174.44万人,占总人口的22.53%,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叠加趋势明显。如此庞大的老龄人群,如此艰巨的养老重任,放在哪个城市,都是民生大事。与此同时,现存养老服务架构中的居家养老体系不够健全、医养结合不够到位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正因如此,最近几年的杭州两会上,“养老”成为民生领域最热的关键词之一。养老并不是规模浩大、花费巨资的大工程、大项目,但却是一件体现民心、普惠民生的“关键小事”。而往往越是小事,就越是琐碎,抓起来耗时费力还不起眼,却又实实在在地关系着民众的幸福感。

“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先贤们对“大同社会”的理想化描述中,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始终处于重要位置。费孝通先生曾经论及,中国的养老可归为“反馈模式”,即亲代抚养子代、子代赡养亲代,也就是传统观念里的“养儿防老”。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自古以来的家庭养老传统,面临现实压力。我们正在经历一场关于养老的变革,不仅谁来养老、在哪里养老、如何养老面临关键转变,怎样看待年老、以什么理念指导老龄事业、如何满足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同样值得深入思考。

养老是国事还是家事?

实现“老有所养”并不局限于家庭赡养,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是值得探索的思路,这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养老方式。杭州居家养老服务定义是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也就是说,以居家养老为基础,在社区内整合和调动各种医疗、养老资源,就近、就便发展互助养老,在城乡的社区建起一座座“没有围墙的养老院”。从中也可以窥见,今天的中国人养老,已经从费孝通所说的“反馈模式”演变为“多元模式”,更加强调家庭养老与社区养老相结合,机构做补充。

良法呵护亲情

要做好社区居家养老首选必须有完善的社区服务的支持,包括送餐服务、家政服务、综合性的日间照料等。这次民生实事提到的建设镇街级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新增养老机构床位和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都是为了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当然,解决这些问题不仅需要政府主导,更重各方参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比如,引导支持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运用“互联网+”对传统业态养老服务进行改造升级。事实上,身处信息化时代的今天,我们的养老视野完全可以更开阔,例如,滨江区向社会招募年轻人入住养老院,每个月只需要付300元左右的房租,条件是每月需要参加不少于20个小时的助老志愿服务,如陪老人看病、散步、教老人用手机App等。这一创新模式,新在变换了思考角度,从供给侧入手,既提供了精细化的养老服务,也合理满足了双方需求。

当养老创新模式迭出的时候,需要及时跟进规范和指导。好消息是,《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已获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善医疗机构与居家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鼓励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支持居家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家庭病床与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有序互转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专业化支撑。值得关注的是《条例》也指出,探索建立子女护理照料假制度,在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鼓励用人单位支持其子女进行护理照料。在这个意义上,法律不只是对底线的坚守,也可以为真情的培育、亲情的涵养助添一份力量。

可以肯定的说,养老是家事也是国事,不可轻慢。如今,未富先老,高龄化、少子化、空巢化,一起抵达经济转型、社会转型、文化转型的交叉路口,家与国都需要共同努力,在养老问题上早做准备、多方施策,为养老事业付出的所有努力,将令每个人、每个家庭受益,照见每个人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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