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医养结合发展的不足

1、政策及管理制度不完善

随着老龄化的日益加深,我国对医养两种机构的服务标准、设施标准、收费标准、法律关系等方面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医养结合机构由卫生、民政部门等多个行政部门分头管理,部门壁垒尚未打破,在医养结合方面国家尚未制定出统一的管理标准,导致政策无法有效实施,往往使老年人在健康状况和生活自理能力发生变化时,未得到及时专业的治疗,仍需在家庭、医院和养老机构之间来回,既影响治疗效果、增加费用,也给家属增加负担。

2、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

面临我国“未富先老”的老龄化特点,国内已有部分地区进行了先行探索,青岛、上海和台湾地区的探索都有自己的特点,利用了城镇医疗保险的平台确定参保范围,保障老年人对保险需求。但现行医疗保险政策仅能报销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再加上人们对医养结合的认识不足,传统观念根深蒂固,政策落实更加艰难。我国目前实行的长期护理保险尚处于试点阶段,并没有建立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3、医疗资源紧缺,配置不合理

目前我国老年人在医疗机构仅接受短期住院治疗服务,缺乏可提供长期服务的老年专科医院。并且不同级别的医院之间差距大,三级医院病源充足,慢性病老年人压床现象明显,导致真正需要住院的老人由于没有床位错过最佳治疗期,面临着医疗资源的严重浪费,而基层医院则病患不足,医疗条件弱,缺乏养老的能力,空床闲置,经济效益差。张良文等指出,很多养老院接收比较健康、能自理、不需要太多照顾的老人,由于无法满足不能自理老人的照料需求而拒绝接收这类老年人。

国内医养结合发展现状、不足与解决之道!

4、专业人才匮乏,服务质量不高

养老护理员的服务水平直接影响服务质量。在高校人才培养方面,国外有老年照护本科—硕士—博士,而我国在老年照护领域几乎没有专业人才,学科设置上的缺位导致老年教育体系建设滞后。目前,我国的养老护理职业培训仍处于起步阶段,缺乏科学、合理、规范的养老护理知识体系,老年护理员学历水平普遍偏低,仅岗前培训就可以上岗,服务内容单一,专业技术能力弱,社会认可度低,未能达到失能失智老年人对专业护理的要求。

当前医养结合实践模式

①医疗机构内置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内设老年科,拥有专业医护人员,为失能、半失能且罹患重病和临终关怀类老人提供持续医疗养护服务,提高生命安全保障。

②养老机构内设置医务室,引入医疗器材和人才,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护和基本的医疗护理服务。

③医疗与养老机构之间合作,成立双向转诊机制,医疗机构提供专业医疗技术,养老机构负责后期恢复阶段的照护服务。

④居家型:指以社区为依托,通过建立家庭病房与周边居家老人签订家庭医疗契约,医疗机构的医疗专家与护理人员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

发展医养结合的必要性

随着经济与老龄化快速发展,老年人生存时间延长并不意味着身体健康的延长,相反,老年人慢性病患病率高达43.8%,严重影响老人身心健康。传统的养老模式已不能满足老年人疗养、健康等多方面的需求,医养结合能够满足老年人对医疗、护理、康复、养老的需求,更好地保障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医疗照护需求,使老年人享受实时、方便、精准的医疗服务,真正实现病有所医,老有所养[6]。随着家庭规模和家庭结构的小型化,家庭照护功能逐渐弱化。2018年两会将“医养结合”服务职能划归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凸显出国家对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的重视和支持,其将成为我国养老模式发展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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